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 (1)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、民用建筑工程; (2)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; (3)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; (4)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。